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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信光学有限公司年产塑料眼镜40万副、金属眼镜30万副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3-04-07 人浏览

浙江广信光学有限公司年产塑料眼镜40万副、金属眼镜30万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2年9月27日浙江广信光学有限公司成立了验收工作组,组织召开浙江广信光学有限公司年产塑料眼镜40万副、金属眼镜30万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会。验收组由建设单位、废气工程设计单位、检测单位等单位代表组成(名单附后)。

验收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文件等要求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并审查了验收监测报告以及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和管理资料内容,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浙江广信光学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眼镜制造的企业。地址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仙岩街道新秀路9号生产车间第四、五层和宿舍楼五层,预计形成年产塑料眼镜40万副、金属眼镜30万副生产规模。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租赁面积为2397m2,项目总投资500万元,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于2022年8月委托浙江星达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浙江广信光学有限公司年产塑料眼镜40万副、金属眼镜30万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9月8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温环瓯建〔2022〕192号)。

目前已达到项目设计生产产能。现环保治理设施基本上达到设计要求,符合验收监测条件。

二、工程变更情况

项目有注塑废气产生,环评要求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

经现场调查,项目有3台注塑机,产生的注塑废气尚未收集处理,应按环评要求完善治理设施达标排放。

其他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具体见验收监测报告。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外运处置,不外排,需补签《生产废水外运处置协议》。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混凝沉淀+芬顿氧化处理,达标后纳管输送至温州市南片污水处理厂;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

项目有注塑废气产生,环评要求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经现场调查,项目有3台注塑机,产生的注塑废气尚未收集处理,应按环评要求完善治理设施达标排放。

喷漆废气:密闭集气收集后经水帘柜+喷淋塔+水雾分离+UV光氧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 DA001 高空排放;

烘干废气:密闭收集冷却后与喷漆废气一同经喷淋塔+水雾分离+UV光氧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 DA001排放;

抛光粉尘: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

3、噪声

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落实减振降噪措施;妥善安排生产时间;合理布置生产区域,通过车间隔声和距离衰减等降噪。

4、固废

设置符合要求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点,贮存过程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废磨料、收集的粉尘、镜片边角料、废滤网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利用。

项目尚未建立危废仓库与签订危废协议,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2013年第 36 号)设置规范的危废暂存点,废包装桶、废液压油、废清洗液、漆渣、废油桶、废抹布、废润滑油、废活性炭、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相应资质单位处理。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水

在监测日工况下:

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排放口的监测结果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排放浓度低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要求,总氮排放浓度低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级限值。

2、废气

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

项目喷漆、烘干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排放的污染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与抛光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排放的污染物颗粒物浓度均低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排放限值。

由于注塑废气尚未收集处理,本次验收没有检测。

考虑本项目周边有其他同类废气企业,本次验收监测没考虑无组织废气。

3、噪声

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

厂界环境噪声昼间、夜间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4、固废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镜片边角料、废滤网、废磨料、收集的粉尘等属一般固废,由企业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油桶、废清洗液、漆渣、废抹布、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水处理污泥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尚未建立危废仓库与签订危废协议,有待于进一步按规范完善。

5、污染物总量控制

经核算,项目实际排放化学需氧量0.0289吨、氨氮0.002吨,均低于环评提出的总量控制指标。

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浙江广信光学有限公司年产塑料眼镜40万副、金属眼镜30万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基本建成,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其防治污染能力总体上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经审议,验收工作组认为经整改完善后可通过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六、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按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2017-2020年)、温政办【201899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七类行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完善废气收集系统,进一步提高废气收集率和污染物净化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总量,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监控。

3、完善注塑产生废气的环保设施和环保设施的标识标牌,操作规程,环保设施铭牌需标出企业名称、规格型号、处理风量、种类、外形尺寸(长**高)、治理单位名称等内容,建议设置独立电表;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定期维护,废气设施及时更换活性炭,活性炭填充量和更换频次需满足实际处理废气量要求,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规范废气排放口与监测采样口。完善废气治理设施运行台账。

4、加强车间环境管理,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减少环境风险。

5、各类工业固废分类暂存,完善工业固废台账,规范危废暂存间建设,强化防雨、防渗、防漏措施,补充危废委托处置协议和喷漆废水处理协议,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危废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管理。

6、依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签到表”。

 

验收工作组成员签名:

 

 

 

 

 

 

 

 

 

 

 

 

 

 

 

 

 

 

 

 

 

 

 

 

 

 

 

 

 

浙江广信光学有限公司(盖章)

                                             202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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